月前需新租用一处网点房,因开支紧张,房源少,时间紧,我委托的房屋中介(以下简称“介A”)帮我找到一处可以合租的有双门头的网点房,原先网点上也是经营者也是经营房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介B”,即是转租给我房子的房东)的。"介A"与"介B"并不认识。我对此地的房产价格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在租用前我先了解“介B”原先租用房主的价格,他给我说是5万元每年,还是他煞费唇舌才讲下来的,转租给我的部分4万元,当时感觉价格有些高,就基于5万元的价格跟他谈,最终他降到3万5。后来中介A让他携带原房主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并联系房主到中介A处谈最终意向并签合同,“介B”推托说房东联系不上,只带着合同等来,在合同复印件上我们清楚的看到他的租房价格是5万!因为在预算范围内,并感觉本身他就是干房产中介的,这个价格应该值,就没有再多想。因为此房已经租了1个多月,最终我们把价格定在3万元租赁10个月零20天,并在“介A”的要求下,我与“介A”各自复印了一份原租房合同。
后来开业后,我发现了这套房子的诸多弊端,并从旁边的许多业主处了解到此处网点群价格远没有这么高,也就3万5以内就可以全部租到。我又通过我房介的朋友了解到,这套房子在其他房介登记过的价格就是3万5。于是我让朋友以中介的身份打电话询问房主的租赁情况,房主称是以3万2的价格租赁出去的(此通话我们做了电话录音)。无疑“介B”出示的是一份假合同。都怪我事前未能了解全情,轻信了一份假合同。
现在我手头上有假合同复印件和房主实际出租情况的口头录音。请问,这种情况“介B”对这种利用假合同欺骗是否存在法律上的欺诈行为,这种基于假合同为依据签署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更改的可能,如果不能我怎么追究他的责任,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