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小产权房不得买不意味着不解决问题

作者:2007-12-20 15:46:5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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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ahao5

不得购买小产权房并不意味着不去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实际上,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将强行拉开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序幕,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其说是土地管理问题,不如说是中国最大的国民收入分配问题

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很快,国土资源部又再次予以重申。

在我看来,国务院这一会议决定的确强调了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但是并没有强调不去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这是第一次公开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小产权房问题,这反倒说明小产权房已经成为国务院关心的重点、热点民生问题之一。

截至2006年底,中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8亿,城镇化水平也达到了40%多。通过带房入城、旧城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城镇居民的依法建造、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小产权房已有大约50多亿平方米,约占现存中国农村270亿平方米村镇住房的20%以上。

伴随着多样化的城市试点,小产权房的规模还在不断增加,目前总体上接近我国120亿平方米城镇住房的40%,小产权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房产权利类型之一。目前来看,仅靠广东、成都、重庆、天津、上海等地的试点办法已不足以应对小产权房的洪流了,以新的全国性的法规统一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已成为改革的必然。

小产权房之所以大面积发展、四处开花,主要原因在于小产权房价格便宜,而小产权房价格之所以便宜,不在于建设成本比城市商品房低多少,而在于地价便宜。受惠于国内资产价格的上涨,小产权房不仅受城里人欢迎,也受农村人欢迎。

但是,从土地管理的角度来说,小产权房带来的坏处是盖一栋小产权房,少一块土地,另外,小产权房引起争议的地方在于它往往是私自发展起来的,并没有通过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划。因此治理小产权房应该是土地和规划两法并用,而且理想的方法应该是先由土地法立规矩,后由规划法划方圆。但是目前立规矩的没来,划方圆的倒先来了。

虽然国土资源部、全国人大仍在研究集体土地法的有关问题,但建设部主力推动的城乡规划法立法已获成功。城乡规划法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废止。城市规划法转变为城乡规划法,一字之差,却标志着中国将从2008年元旦起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不过与此相反,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化却仍然得靠征地制度这个独木桥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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