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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
限价房销售标准一年一变 本年度只针对首次置业者
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指出,目前的《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存在瑕疵,我们不会回避这些问题,将在实践中完善这些问题。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就限价房的购买条件进行解读。据称,限价房销售对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范围将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确定和公布。
2007~2008年度销售对象最核心的限制条件是首次置业者,值得注意的是,审核是否为首次置业,要核查夫妻双方名下房产的登记记录,即使以个人名义申购,但若另一方曾有过住宅产权登记记录的也不符合申购条件。对申购者收入界定线能涵盖多少人群、审核设定等目前暂无概念,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采取严密的处罚措施。
此外,新闻发言人还对收入线的划定做了详细解读,并表示具体到每个限价房项目还有销售细则。
销售对象范围每年定期公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表示,限价房政策的原则是“长期政策、灵活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行限价房政策应当坚持适度、合理干预的原则。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限价房销售对象是限价房政策最核心的内容,在确定限价房销售对象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将范围固定,导致政策需要频繁变动、调整,影响政策的稳定性。
因此,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未对销售对象进行具体规定,而是规定应根据本市居民住房现状、收入情况、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销售对象;销售对象具体范围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确定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