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清初到底发生过多少这类事情?康熙三十一年的“拉郎配”是否是绝响呢?笔者还给不出答案,各方面记载特别是官方的记载极少,因为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上引《紫堤村志》,就将这事放在了“灾异”卷中。但这毕竟关乎个人的终身大事,因此偶尔也会见到这方面的记载。笔者就发现,著名文学家蒲松龄的婚姻也和此有些关系,据蒲松龄自撰《述刘氏行实》记载:其与妻子刘氏是在顺治十年时定的亲,到了顺治十二年,“讹传朝廷将选良家子充掖庭,人情汹动,刘公初不信,而竟不敢归,亦从众送女诣婿家”。待讹言平息后,刘氏回到自己家,又过了两年,蒲松龄才正式迎娶刘氏。此事发生在顺治十二年(1655年),这是前文所没有提到的一个年份。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前面所引材料的作者都是江南地区的人,而蒲松龄则是山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