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下经济”已经组织化、规模化、公开化,制造木马、传播木马、盗窃账户信息、第三方平台销赃、洗钱,分工明确,形成了一个非常完善的流水性作业的程序。病毒制售传产业链上的每一环都有不同的牟利方式。据不完全统计,“灰鸽子”病毒程序直接售卖价值就达2000万元以上,用于窃取账号等的幕后黑色利益可想而知。
以“灰鸽子”为例,木马的制造者作为第一层次,他在编写完木马等病毒程序后,通过QQ等发布信息并出售病毒程序,收取并不很高的费用,例如“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以每个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在两个月内积累了10多万元的财富。从制造者手中购买病毒程序的批发商,提高价格卖给大量的病毒零售商(网站站长或QQ群主),后者作为“大虾”开始招募“徒弟”,教授木马病毒控制技术和盗号技术,收取“培训费”,将“徒弟”发展为下线,专职盗号或窃取他人信息。
被木马侵入的最底层计算机被称为“肉鸡”,这些“肉鸡”的个人信息、账号、游戏装备、私人照片、私人视频等,被黑客盗取后在网上交易出售,或者直接从有真实财产的账户中盗取钱财。黑客也可以将“肉鸡”成批倒卖给专职盗号人员,每个“肉鸡”按信息量的大小价格从5角钱至5元钱不等。专职盗号人员则对被控制的计算机内的网游账号、网银账号等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出售,从中获利。购买信息者则可能直接盗买盗卖账户中的真实或虚拟财产。
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介绍,按一个普通的“灰鸽子”操控者一个月抓取10万台“肉鸡”计算,一个月能轻松赚取至少1万元,而这还不包括窃取“肉鸡”电脑上的QQ号、游戏账号、游戏币、银行账号等进行交易所获得的收入。
打击网络病毒犯罪的法律尴尬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大陆地区被植入木马的主机IP远远超过去年全年,增幅达21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利益的驱动下,黑客门槛不断降低。
本刊记者在百度中搜索“灰鸽子”病毒,弹出了224万词条,其中关于如何用“灰鸽子”抓“肉鸡”的教程随处可见。由于木马制作工具的泛滥,病毒变种增多,病毒的制作也逐渐呈商业化运作模式。以“灰鸽子”为例,某些制作小组甚至可以根据使用者的要求,为其提供针对特定目标的专门版本。病毒程序的模块化使得病毒制作的门槛降低,一个只会打字的电脑盲只用一天的时间就可以成为黑客,病毒帝国催生了“全民黑客”时代的到来。
《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目前实施网络安全攻击的成本非常低,攻击工具可以在网上以非常低的价格购买,但处理攻击、防御攻击的代价却很高。而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安全犯罪缺少具体司法解释,缺少具体定罪量刑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