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别墅变二星级饭店

2007-12-17 15:16:1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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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女士和爱人随旅行社去丽江旅行,但在入住酒店时齐女士却发现,他们和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五星级度假别墅却变成了二星级饭店。于是齐女士夫妇将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双倍赔偿合同价款。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对此案审理后认定,北青旅存在欺诈行为,并作出一审判决:北青旅返还齐女士2500元住宿费,同时支付等额赔偿金2500元。

2006年1月25日,齐女士夫妇与北青旅签订了一份由北京至丽江的旅游合同,合同中约定住宿标准为五星级度假别墅。但是当齐女士夫妇到达丽江时却发现,他们所入住的“滇西明珠”商务别墅虽然在官房大酒店院内,但并不归其所属,而是私人别墅。2006年2月27日,在齐女士的要求下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齐女士所入住的“滇西明珠”654幢别墅不由丽江官房大酒店经营,属非五星级酒店,应为二星级饭店。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青旅将齐女士夫妇安排在属非五星级酒店的“滇西明珠”逸都苑住宿,属于误导消费者,旅行社存在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但因旅行社仅在提供住宿的酒店上存在有欺诈行为,并不影响整个旅游服务的质量,因此齐女士要求双倍赔偿全部合同价款的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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