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网上一直在吵吵休假制度问题,值此之际,看看唐宋时期古人是怎么休假的,也许是一件颇有意思的事情。下面我就将唐宋时期休假的一些规定摘录于下,顺序自然是先唐后宋。
唐朝假宁令(即休假法)规定:
元日、冬至并给假七日(节前三日,节后三日)。
寒食通清明,给假四日。
八月五日、夏至及腊,各三日(节前一日,节后一日)。
正月七日、十五日、晦日、春秋二社、 二月八日 、 三月三日 、 四月八日 、 五月五日 、三伏、 七月七日 、十五日、 九月九日 、 十月一日 、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及每旬,并给休假一日。
宋朝假宁令(即休假法)规定:
元日、冬至、寒食,各给假七日(前后各三日)。
天庆、先天、降圣、乾元、长宁、上元、夏至、中元、下元、腊等节,各给假三日(前后各一日)。
天祺、天贶、人日、中和节、春秋社、三月上巳、重五、三伏、七夕、九月朔授衣、重阳、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诸大忌日及每旬,并给假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