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or转型 珠三角加工贸易企业上演 生死时速

2007-12-17 11:29:27|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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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hbws1129@yahoo.cn

  此前,外贸税收政策还算是珠三角加工贸易企业的一根救命稻草,但现在,政策的庇护也不存在了。从2007年7月1日起,中国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被取消,服装等2268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也被调低;而在此之前的4月份,有990种产品被列入《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7年7月23日,中国公布了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限制类商品目录中新增商品类别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多个行业。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并配合中国区域发展战略,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由香港特区政府牵头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预计将有1500家港企因此停产,而有意停产或缩减生产规模的厂家更达1万,占珠三角港企的21%。而珠三角的加工贸易企业又以港资和台资为主,由此可见贸易新政的巨大杀伤力。

  2007年10月,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新一期的政府施政报告中对比提出的对策是,珠三角港商必须认真考虑把业务转型、升级或转移,以迎合挑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香港政府一方面向中央政府转达业界的关注和对香港经济影响的评估,向中央建议用其他较弹性的措施来配合调整;另一方面与不同省份和业界物色新的营运地点,以及协助业界取得这些地点投资环境的第一手资料。

  据悉,在业界的争取下,台账实转等贸易新政的实施时间,中央已经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从2007年的8月份推迟到了2008年7月份。对于众多珠三角的加工贸易企业来说,这实在是有关生死的一年。

  转移还是转型?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官员介绍,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实现加工贸易的产业升级;二是实现加工贸易产业由东南沿海向中西部等地区的梯度转移。广东海关的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1792.2亿美元,已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40.7%。但无论是向内地转移还是实现产业的转型,对于不少加工贸易企业来说,都是一个相当艰巨的任务。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由于珠三角土地日益稀缺,环境承载压力加大等诸多原因,广东省各级政府都在有意识地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的转移或是转型,但效果并不理想。在转移方面,广东省一是鼓励企业走出国门,二是引导企业向广东的两边地区迁移,从实际效果看,真正能走出国门的企业并不多,而向河源等边远地区的迁移加大了当地的环境污染程度,这些地区往往又是广东地区的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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