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5日起,本市市民护照遗失将不必再登报声明,而普通护照失效后则需要按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手续办理。昨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宣布,本市市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将做8处调整。

护照失效不能简单换发
根据新规定,市民持有的普通护照失效后,不能再仅拿旧护照去出入境部门申请换发,而是要按照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程序办理。申请人需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失效普通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新颁发的护照上,警方会增加曾持有护照的加注信息。
护照遗失不用登报声明
按照目前的规定,市民护照遗失后,需要登报声明,在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才能补办护照。从15日起,这一规定将取消。市民遗失护照后申请补发的,只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本人遗失情况说明,北京市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在递交申请7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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