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百姓就点灯 明初百姓有权整治贪官

2007-12-16 15:59:1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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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18@yahoo.cn

朱元璋这位贫民出身的明朝开国皇帝,整顿吏治,严惩贪官污吏的手段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为了反腐,他极力主张“刑乱世,用重典”,亲手编制《明大诰》,官员若贪污赃银六十两以上,将被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命在各府州县衙门左侧设皮场庙,就是剥皮的刑场,贪官被押到这里,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堂旁边,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吏。

百姓可绑贪官上京治罪

  为了整治贪官,朱元璋是个彻底的大义灭亲者,执法相当的严厉。朱元璋惟一的亲侄,为明朝开国功臣朱文正,因违法乱纪,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废了官职。

  更惨的是朱元璋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不顾朝廷的禁令,向陕西贩运私茶。以为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的身份,怎么也不至于被杀头,至多也不过被罚点俸禄什么的。可是后来欧阳伦被河桥巡检司的一位小吏告发后,朱元璋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并同时颁发通敕令,表扬告发欧阳伦的小吏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

  这还不算最火爆的,更让人惊讶的是在朱元璋时期,百姓是可以绑贪官上京治罪的。

  随着一些贪污案件的爆发,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甚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百姓有这样的特权,这是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但朱元璋让明朝的百姓实现了。既然州官放了火,也许就得允许百姓点灯,给州官一点颜色看看。

为反贪发明大写汉字数字

  朱元璋当皇帝的三十年中,公开镇压了几起大贪污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驻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干预。

  但不久问题就出来了,在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等告发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人,伙同郭桓等人贪污舞弊,吞盗官粮,贪污盗窃的钱折成粮食达2400多万石。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震惊了全国。

案件被查清后,朱元璋下令将赵瑁、王惠迪等人弃尸街头;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员有上万人被处死;有牵连的官吏几万人被逮捕入狱,严加治罪。各地卷入这个案件的下级官吏、富豪,被抄家处死的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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