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与道德的关系

2007-12-16 13:33:2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seesea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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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24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怪诞的关于同性恋的漫谈文章《道德与同性恋》(以下简称《道》文)。作者是21名神学家和其他学者,他们似乎想说清楚为什么大多数美国人从直觉出发对于同性恋持有尚未言明的忧虑,但文章写到最后却什么也没说清楚。实际上,它更进一步显示了当今出现的所谓“有见地”的反对同性恋的思想之空洞。

  此文作者的观点认为同性恋是罪恶的、非自然的,是违背上帝的意愿的。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相当主观武断的道德论调,我们只能要么认同,要么置之不理。然而认同它只能将人们引领到一个冷酷且难以维持的立场,即同性恋者只能被要求对自己严格自律,不得参与任何同性间性行为。换言之,同性恋者要么就该打单身,要么就该缔结一个愚弄旁人的异性恋婚姻。

  这是要求相当出格。同性恋并不在于你在床上干了什么,它是关于你和谁共入爱河。作者认为人类的性并不能单纯地被看作是娱乐或品味,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诚然是正确的。就我所知,很少有同性恋者把他的爱情单单看作是一种娱乐或品味,正如异性恋者对此所持的态度也是如此。人们需要食物,需要栖身之所,也需要爱情。爱情是人类需求的根本组成要素,这也是为什么同性恋者并不把社会上对同性爱情的种种压力看做一种时来时去的歹意的压制,而是把它们看成是一种系统的不人道的行为。

  没有什么切实的理由就施加压力,说得好听些是不理智,说得难听些则是野蛮了。《道》文试图找出一些理由来,但显然非常失败。

  此文指责同性恋为一种堕落行为,把它和“随意的堕胎、普遍的通奸、轻易的离婚”相提并论,但这显然不是对同性恋的一种攻击,而是针对堕落的生活而言。同性恋者无法登记结婚,而公开的生活又受到百般非议,这样一来,难怪放纵的生活方式能在他们当中盛行。

  如果《道》文的作者力图规劝同性恋者认真负责地维持一种自律的稳定的关系,这倒还算是明智之举。然而,他们认定所有的同性恋关系都是不道德,因此竭力对此加以反对,并且排斥同性恋婚姻,那么我们可以说,并不是色情男女冒犯了他们,而是同性恋本身。

  他们肯定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这个我赞同,而且大多数同性恋者也赞同,即使是哪些激进的活动家也是这样认为。但是同样地,对家庭的维护并不意味着可以对任何同性恋关系加以攻击和否定。也就是说,同性恋到底如何会对“由社会共识和合法的关系结合起来的丈夫、妻子和孩子”构成威胁呢?如果人口中的一小部份人组成了同性恋关系,这就造成了家庭的衰落吗?离婚、私生子和通奸是家庭的公敌,但同性恋并不是。同性恋只是一种少见的人类特徵,除非你本性如此,否则它对你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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