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司长还说“其次,从结构上看,价格上涨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这轮价格上涨主要是食品价格上涨,而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食品支出在低收入群体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明显高于高收入者,也就是说,收入低的所占的比重大,收入高的所占比重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计算,2006年我国城镇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8%。其中低收入家庭为44.7%,高收入家庭为29.6%,二者相差15.1个百分点。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其中低收入家庭为49.6%,高收入家庭为37.3%,二者相差12.3个百分点。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来,这轮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家庭或者收入增长较慢的家庭影响大。”
这又有点似是而非。且不论数字有多少水分,但“民以食为天”,食品价格飞涨可不是小事,不能轻描淡写。食品价格涨幅远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百姓一日三餐,至关紧要,切身感受。这不是“价格上涨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一句话能概括的。影响大到什么程度?中低收入人群还可努力维持温饱,一些刚跨入小康门槛的又要退回至温饱线,全面小康的要价似乎高得太快了些,难怪不少人“怀念吃得起猪肉的岁月”[11月份猪肉价格上涨56%]了。粮油肉蛋菜都是民众普通生活不可或缺的,全面大幅涨价,能不怨声载道吗?结构性上涨实际上是关键性上涨!十七大提出要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可不要先普尝物价飞涨的恶果啊!
曹司长还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上涨对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这些措施落到实处当然是好事,为低收入群体救急,拉弱势群体一把,很是必要。但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怎能长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