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为院试,是由各省学政(原称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学政三年一任,逢子、卯、午、酉年八月由皇帝亲自选派,到任后,依据距其驻地远近,由近及远,依次按临各府县考试。第一年为岁试,第二年为科试,正场、复试各一,考中者即为生员,送人府、州、县办的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员,还要写出亲供,内容与报考县试相同(姓名、籍贯、年龄、三代履历),并注明身材、相貌,由主管官员审核,加盖印鉴,报送学校。入学后,生员就要经常接受当地考官的监督考核。
清代生员又分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和附学生员(简称附生)三等。廪生须是岁科两试为一等者,每年可由国库支领白银四两,同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职责是具结保证童生为身家清白、非冒名顶替等;增生没有廪银,也不承担职责,地位次于禀生;附生是府、县学额外录取的生员。当考官考核生员时,依据六项标准:文理平通为一等,文理亦通为二等,文理略通为三等,文理有疵为四等,文理荒谬为五等,文理不通为六等。生员参加科试后,只有名列一、二等和三等中名列前茅者(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才能直接取得乡试的资格。其余名列三等的生员和因故未能参试的生员,在乡试之年七月下旬,可以参加学政主持的录科考试;录科未中及未参加科试、录科的生员,可以参加录遗与大收考试,被录取者,都可以参加八月举行的乡试。
乡试第三年举行一科,称为正科,遇有皇帝登基、万寿庆典等大喜之事,皇帝也下诏举行乡试,称为恩科。如果庆典恰逢正科,就以正科为恩科,正科则提前或推后一年,也有正科、恩科合并的情况。清代的乡试定制于八月举行,初九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每场均于第一天领卷入场,第三天交卷出场。乡试取中名额的数量,根据各地文风高下、人口多寡、丁赋重轻而多少不一,顺天府最多,达一百六十八名;贵州最少,仅四十名。九月放榜,名列正榜的称举人,他们要参加次年三月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会试。
会试前,与试者要经过礼部的磨勘,也就是对考试人、试卷的一系列核实,还要经过各省巡抚、学政的复试,考察他们是否文理通顺,是否冒名顶替等,防止舞弊。会试也分三场,三月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也是第一天领卷入场,第三天交卷出场。三场为期九天的会试后,合格者为贡士。
新贡士还要经过磨勘、复试,才能取得殿试的资格,参加当年四月份举行的为期一天的殿试。考试内容为对策,以皇帝的名义出策问题目,贡士对策不限字数,但不得少于一干字。最后,由皇帝亲自定出前十名的次序,与其余合格贡士的名单一起交填榜官依次填榜,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金榜题名”。榜为黄纸,表里两层,有大、小金榜的区别,大金榜张挂于东长安门外,小金榜交奏事处进呈皇帝。前三名为一甲,赐进士及第;后七名人二甲,与其余入二甲者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一名即为状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