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到底好不好?
赞赞同者认为,换房绝对省了一笔旅行费,“你想,出去旅行自己不但掏吃住的钱,房子空在那里,还要操心没有人看家,煤气费、管道费,都让人操心。”换房恰好可以解决这些麻烦,还能在别人家里学习别人如何布置,体验当地人的生活。
弹反对者则表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房子是自己最后的一块隐私地,有人在你家住上几天,再多的隐私也被他知道了,要旅行多花点钱无所谓。”现在换房的机制还不完善,出现了问题怎么办?“到时别人拍屁股走人,我到哪里找去?”
律师:一方获取对方隐私不算侵权
廖治超律师认为, 换房为个人自由但要注意保护自己。在交换房屋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损害对方财物,双方不管有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对方都要负赔偿责任;如果一方获取对方隐私,不算侵权,只有利用这些隐私损害对方利益时才构成侵权。
此外,在房屋交换时,网站促成双方换房,如果双方发生纠纷或者一方的财物等出现损害,网站只负信息发布真实的责任。但网站如果收费的话,只有证明网站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情况下方能承担责任的。
对于房屋交换,廖治超认为,换房属于公民个人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的处置,只要不违背法律皆是合法的,实践中可能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声明,比如“合法合理的使用房屋更不能转让转借转租房屋”。
还有,换房人要对房屋的地址及状况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