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美国、欧洲二战之后恢复重建国家时,大都经历过类似的阶段,用短期的急救措施解决住房的问题。但这些国家大多也同时建立了住房的长期政策,解决当期矛盾时就同时确定了中长期的住房发展战略。安排了解决急救时的拆除重建计划和未来的指导性计划,并没有将短期的应急措施当作长远的安排,以防止出现只看见今天而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大量拆除与浪费。
延长住房的寿命周期,恰恰要求政策有长期性与稳定性。既要满足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当前,又要预见经济发展与未来物质需求增长的可能;既要有当前的短期目标,又要有中长期的政策安排;不但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今天,也要解决不断发展与提高中的明天,并让逐步提高收入与生活质量的人群有明确的预期与未来。
中国的现状已不是急救的时代,更应首先建立长期的住房政策。不仅是以眼前的矛盾为基点,同时要兼顾未来的增长要求,防止出现住宅建设的寿命短期化现象,避免在解决眼前矛盾时埋下未来解决住房问题的钉子,不得不再开展一次重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