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青年怎么就成了高房价“替罪羊”?

2007-12-13 15:11:3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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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7

中国的房地产商可能是世界上最有“才”的商人了,在这个广大的群体中从来不乏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他们不仅赚钱的本事一流,而且演讲的才能也令人叹为观止,隔三差五总能放出惊人的言论。

这不,任志强等房地产商的“房地产就该暴利”“宏观调控是为了房价稳涨”的话音落下不久,日前,房地产商冯仑放出话来:“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顺水推舟他开出了一个医治高房价的“偏方”:“买房应限制在35岁以上。”(《中国青年报》12月12日)

鲁迅先生在《南腔北调集》《关于女人》中说:“国难期间,似乎女人也特别受难些。一些正人君子责备女人爱奢侈,不肯光顾国货。就是跳舞,肉感等等,凡是和女性有关的,都成了罪状。仿佛男人都做了苦行和尚,女人都进了修道院,国难就会得救似的。”

现在我们早已经告别了先生所处的国难时期,但高房价成了压在国人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之一,这个事实却是毋庸置疑的。根据地产商冯仑的逻辑,未婚女青年要求自己婚恋的对象有房子,所以很多并不具备买房实力的未婚男青年被迫贷款买房,推高了房价。未婚女青年要结婚,结婚得要有房子,这一点不假。但住房作为人的生活必需品,难道女人不结婚,男人就不用买房住了?房价自然就降下来了?更何况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房地产商避开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属性不谈,避开高房价背后的惊人暴利不谈,避开投机者的投机行为不谈,让未婚女青年背上高房价的“黑锅”,大放厥词,这是不公平的,是绝对错误的。

至于“买房应限制在35岁以上”的方子,地产大佬任志强说,有调查表明,在购买者中,20到29岁的占33%,30到35岁的占37%,这两者加起来占了购买者的70%。35岁以下人群本身并没有多大的购买力。暂且不说任老板的数据从何而来,他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人不可能不结婚(至少大多数),只要你要结婚,就得买房,房价就会不停地上涨;如果你不想在35岁以前就买到房,那么将来你就要花更多的钱来实现“居者有其屋”。不是正合了开发商的意图了吗?

解决高房价问题,应该从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土地、财政、信贷等政策上面找病因,切不可“病急乱投医”,胡开方子乱抓药。否则不仅无益于降低房价,会使越来越多的人更买不起房,到时候笑得最灿烂的还是那些精明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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