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希望幸福和快乐。所以,人都在努力追求。可是,有的人却事与愿违。为什么呢?本人观点:权利太较真,义务太含糊。
权利和义务是作为公民意识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内容。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载体,享有权利,同时拥有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也是相互制约的。
有的人认为权利越多,就会越幸福、越快乐。片面。享有权利是以履行义务为前提的。抛去义务,单纯强调权利,这就是很多人的认识误区。无怪乎越追求,越不幸福,越不快乐。而那些忘记权利而追求义务的人,想不幸福、不快乐都难。
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当母亲们听到、看到、了解到、体会到这句话的时候,一定是幸福的。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儿时,他们没有想到权利,她们幸福并快乐着;伺候成长中的子女,甚至成年的子女,她们没有想到权利,她们也幸福并快乐着。还有那严酷、沉默、宽厚、善良的父亲们,他们面对子女,责任比权利想的更多,他们幸福并快乐着。
“结婚前睁大眼睛,结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这个道理。结婚前你要重权利,选择是困难的,但仍然要选。结婚后要重义务,因为你的幸福和快乐在义务里藏着。结婚前固然有责任,但过分的强调责任,是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的严重不负责任。类似的家庭悲剧是最为常见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已经成为了历史,但它的影子在某些家庭中仍然可以见到。而结婚后强调责任,则是非常必要的。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责任。
社会生活中也是这样。看淡权利,看重责任。于是,你就收获了幸福和快乐。不要和老板讲你有什么休息的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受到尊重的权利、平等的权利、监督的权利等等。如果你能踏踏实实的、兢兢业业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老板自会给你很多权利的。相反,干活不行,权利不少。那么,你离不快乐就不远了。我们经常会在媒体上听到、看到类似的话:大不了,我再拿十几万陪你打官司,宁可给了法院,也不会给你。果真这样,你会快乐吗?
权利要知道,终究是千百年年来,无数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社会的进步,人们权利的增多。但不要太过较真。“权利可以放弃”。随你怎么理解。
义务更要知道。“寡廉鲜耻”是对道德义务的迷失,社会评价低点罢了。而法律义务的迷失,则可能带来牢狱之灾。“义务必须履行”,含糊不得。
幸福与快乐,义务之花果。耕耘“责任”田,权利自然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