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经适房的标准,很生气!我跟老公的收入已经超出了购买经济试用房的标准照说本就买不上不应该这么生气的。但其实我气愤的不是自己没有分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而是气愤这不公平的政府政策。生在78、80年的老公和我,刚刚踩上计划生育的第一班船。想一想,当年计划生育的不只我跟老公两家,相信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很多象我跟老公这样的结合。我们这样的家庭意味着什么?两个都是独生子女,意味着什么?以前养儿防老,现在如果还是这个样子,就要有一半的父母老了没人赡养。我的家庭=我和老公+公公婆婆+爸爸妈妈+一对儿女(当然不要让自己的儿女也做独生,以后面对我们一样的压力!)那么我们这个标准、典型的独生子女组建的家庭,带有时代特色的家庭,基本人口就要有8个人!!!我跟老公都是拿工资的人!北京的白领标准还是5k/月!经适房定的标准是,每个家庭收入不得超过6k!就算我们超过了,谁敢说我们能买的起北京的房子?老公的爸爸妈妈都在长春的农村,为了离孩子近一点卖了老家的房子,买了门头沟下苇甸的一户农宅。去年一年公公的心脏病连续犯了2次,午夜我们从市里打车赶去救助,没有司机师傅敢去,因为房子在山沟子里。好不容易赶上一个胆子大的好心司机,开车还要近1个小时的车程!几次下来,老公和我都很担心公公婆婆。老公要买个房子住在一起。可是连年上涨的房价已经让我们力不从心。看看经济适用房我们被划在线外,再看看那经适房的标准家庭基本人口最多是按照4个人给分配的,3居最大分配单位!那把谁排除在外了?我妈妈?我们不要子女了做丁克?还是我们不住了?还是他父母就冒着生命危险不与我们合住?我们这样的家庭是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而制定经适房的新政策时候,为什么不考虑我们这种情况?!!!
掠夺的总是比给予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