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翻页
2007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明确了“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并规定“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 wjia2 侠客文章 | |
|---|---|
| 选房家庭放弃良机 经适房建设也要三贴近 | 2007-12-13 |
| 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可笑的伪命题 | 2007-12-13 |
| 城镇居民禁止到农村购房 已购小产权房怎么办? | 2007-12-13 |
| 2007楼市半年报:房价再创新高 | 2007-12-13 |
| 标题 | 作者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