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禁止到农村购房 已购小产权房怎么办?

2007-12-13 09:47:07|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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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2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12月12日《新京报》)

小产权房热销了多年,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居民也有相当的数量,客观上形成了一个群体。买了不该买的房,固然有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然而一些农村集体组织违规开发,相关行政部门监查不严致使小产权房泛滥,恐怕也难脱干系,至于不断攀升的房价,更是对相对便宜的小产权房热销,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鉴于如此复杂的原因,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办法,给已购小产权房一个“说法”。比如,给予有关的税费减免优惠,让开发商和购房人补交相应的税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获得正规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书;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受开发商的蒙蔽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小产权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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