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在狱中》第十四章 紧锣密鼓的前奏曲
一九七九年九月廿五日至廿八日的中共第十一届四中全会上,刚刚平反不久的彭真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并担负起审理两案的领导工作。
邓小平开玩笑地对他说:“张春桥和江青是你最老的对手,你可要好好地再和他们打点交道了。审判他们可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因为他们根本不认罪,胡搅蛮缠起来也够你受的哟。特别是张春桥,非常熟悉我们党内的重大机密,和他打交道不容易呢。”
彭真说:“能不能在江青和张春桥两人之间再分化出来一个呢?如果江青能和他狗咬狗就好了。”
“天方夜谭!这两个人是最成熟的罪犯。”邓小平说,“一个不但不认罪,而且认为他们干的都是大大的功劳。另一个是给你不开口,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把你们放在眼里,你怎么能分化得了。关键是对他们的起诉书要能够站得住脚。”
到了开会的时候,人们议论最多的问题就是这次审判开不开杀戒的问题。彭真在向胡耀邦、邓小平等人汇报的时候,说:
“最近有两个政治局委员对我说,一个不杀、大部分不抓是审干时期讲的,林彪、‘四人帮’是阴谋集团,不杀行吗?我说,杀不杀,审查清楚再说。不过,究竟怎样判?我主张一定要依照法律程序来走,要重证据。”
胡耀邦点头说:“我同意彭真同志说的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时间不要限制太死了。同意王鹤寿同志说的这个案子要多从历史的角度去考虑。判谁不判谁,书记处定不了,报政治局才能定。彭真同志挂帅,搞传帮带,我每次会议都参加。”
彭真根据几次讨论的情况,提出了这样的原则:“起诉书应以证据作为后盾,以预审作基础。四道程序把关。公、检、法是三道关,中央领导小组是第四道。现在的起诉书还不能拿出去,要把罪行列出来。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和姚文元的问题中,有不少是路线问题。但是,我们的审判是审理罪行的,路线问题我们管不着,公检法没有资格审查党的路线问题,这个要和大家讲清楚。到时候,也不准过问党的路线问题。所以,不论取证、预审,要一条罪一条罪地查问,‘四人帮’好比是一条狼,狼是铜头铁背麻杆腿。不过,张春桥和江青是中间,两头软。中间硬是他们都打着毛主席的旗号。哪两头软呢?一是毛主席没有批示以前你们搞了什么阴谋?比如刘少奇同志的案子,开始向毛主席汇报,要立案审查,赶出中南海,毛主席批示不同意,以后他们背着毛主席审查。第二是查清他们打着毛主席的旗号另外干的事情。这样就可以看出他们所有的阴谋活动。”
邓小平说:“审判两案,重点是江青和张春桥。要发动林彪集团的人起来揭发江青和张春桥。他们和江青、张春桥之间是有斗争的,是狗咬狗的斗争。即使这样,让他们互相咬,对我们也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