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此次考古发掘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一是进一步明晰了御窑厂的界线。据有关记载,晚明清御厂的北界在珠山北麓,也就是说此次发掘的地点不在御厂范围之内。但是由于一组明初葫芦窑,以及埋藏明永乐、宣德落选贡品遗迹的出土,证实明初御窑已跨越珠山北麓。其二是用考古学手段发现的现象使人们获得了有关宋、明官窑制度的重要信息。其三是对考古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以往的鉴赏家、商人在瓷器鉴定时,常说“永宣不分”,但从出土遗物来看,永、宣御窑瓷器不仅可分,必须分,而且容易分。
近6万平方米的古陶瓷遗址,谁都不知道这个巨大宝库还会给世人带来多少惊喜。前些年,考古人员就曾在遗址附近挖掘出了明代永乐年间的瓷器。那是目前世间有关永乐瓷的绝品,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台湾故宫博物院都没有收藏记录。
御窑
珠山御窑厂遗址位于景德镇市中心原景德镇市政府所在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自元代设立“浮梁瓷局”(公元1279年)开始,至清末(公元1911年)结束,前后延续近700年。作为元、明、清三代专造宫廷用瓷的皇家窑厂,该御窑厂是我国烧造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工艺最精湛的官办瓷厂,在中国乃至世界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于1983年将御窑厂遗址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此后又将对该遗址的保护列入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宋、元时期,是景德镇瓷业逐渐吸收、聚集省内外各大著名瓷窑的优点和长处的时期,这种积蓄是景德镇成为瓷都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也使我们明白,明代初年将御器厂设置在景德镇,决不是偶然的。而当御器厂设置在景德镇之后,又给镇瓷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并使景德镇瓷业处于全国制瓷业中心的地位。明、清两代御用瓷器的样式,都经过严格的设计,明代由工部设计,清代由绣理处设计,还要由皇帝亲自审定。御器烧成后,还要经过严格挑选,才向朝廷进贡。这些按照设计或样品烧制的御器,除皇帝可以任意使用外,皇室中的其他成员,要按照规定使用。如皇太后、皇后的餐具,可用黄釉制品,贵妃用里白外黄制品,一般妃子则用黄地绿龙制品,嫔用蓝地黄龙制品,贵人则用绿地紫龙制品。造型和花纹,也有严格规定。如琢器中的天圆地方瓶、四方八卦瓶,是御用的特制专用型号,民间不准烧制。又如花纹中的五爪龙和百鹿,也不准民间绘制,民用瓷器上的龙,一脚只能画四爪。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和皇权的神圣不可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