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作为赛事的推广商,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是运作!就是把中国之队、中国各级国字号队伍的比赛当作是一种“商品”而“推销”出去。但“推销”、“推广”、“营销”是有技巧的,这也是为什么经济领域把此当作一门专门的学科,而在包装、宣传等各方面更需要有专业人才。可是,看看现在这家公司的人员组成,只能说他们是把福特宝公司当初的那一套做法“照搬”了过去。回想福特宝公司,它之所以成为中国足协当初为外界所“诟病”的把柄,很重要一点就是像个“皮包公司”:手里掌握了资源,任何一个地方要承办中国各级国字号队伍的比赛,就必须向他们交钱,完全像一个“二道贩子”。由于福特宝公司隶属于中国足协,所以地方承办过赛事的城市就大骂“中国足协太黑”、“中国足协只想着要钱”。如今,因为盈方中国拿到了“中国之队”的项目,采取同样的方式,就是坐等“收钱”。但因为已经不再隶属于中国足协,因而才对中国足协的怨言“少”了。看看这些年来各地方所承办过的中国国家队、国奥队、女足等比赛的城市,他们因为要满足当地球迷的愿望,才提出承办比赛,可为了承办这些比赛,他们又付出了多少?那么,盈方中国公司的做法像是一个“推广商”该做的事吗?至少,福特宝公司承包“中国之队”期间,在找不到“下家”没有办法、且又是球队所必须要打的比赛时,福特宝哪怕是赔钱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可现在的盈方中国公司呢?
“板子”还要打在中国足协身上
当前,中国国家队正在备战世界杯20强赛、国奥队和国家女足正在备战08奥运会。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才是最核心的?应该是国家队的利益、国奥队的利益、女足国家队的利益为重,或者说“一切当以球队的利益为最高目标”。可是,当国家队、国奥队、女足队提出需要进行热身赛、而且是要高水平的热身赛时,队伍最起码的要求却得不到满足,作为最高管理机构的中国足协,在这个时候又在作些什么?特别是对照中国足协的官员们口口声声地表示“要做好各种准备”、要求队员们“有献身精神”、“奉献精神”时,对球队最起码的要求,足协缘何不吱声了?我前面曾说过,中国足协要为选择“盈方中国”而付出代价!如今看起来并不是一句空话。不知曾记忆否,当2006年4月份中国足协与他们签约时,该公司负责人曾针对有关“下届南非世界杯预选赛就等着和澳大利亚等强队同组”的说法,信誓旦旦地表示:“我首先认为他们不可能这么做,如果他们这么做了,亚足联肯定还要失去更多的东西……在亚洲足球的整个圈子中,无论是经济实力,国际影响力还是本身的政治文化地位,中日韩三国是最具影响力的足球国家,中国队目前没有强大的足球实力作为基础,所以在足球场上没有话语权,但依然是亚足联不能得罪,也不会放弃的重要足球国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