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色情,你让女人离不开“弱者”的名字

2007-12-12 10:51:2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4页/共8页<<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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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qianque2@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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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消费文化成为女性传媒的最大卖点

  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一家杂志准备出版“女作家专号”,向丁玲约稿。丁玲回答说:我卖文,但不“卖”女字。而今天,消费“女”字的现象在传媒中比比皆是。商人们常说:“女人的钱最容易赚”。就目前的女性传媒业来说,大部分都实行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它们以服务女性为旗号,目标却是要在庞大的“女性经济”中分一杯羹。以精美的包装、绚丽的色彩、煽情的文字对服装、化妆品等各种消费品进行介绍,成为相当一批女性传媒的主打内容,同类广告也成为女性传媒经营的主要支撑,女性被定义为消费动物。

  2001年中国妇联曾在7省(区、市)进行问卷调查,对“女性喜欢哪类报道”的调查显示,女性关注的新闻依次是创业类、生活类、反映下岗类,只有0.8%喜欢时尚类报道。2004年另一项“女性阅读习惯和倾向”调查显示:28.12%的人希望传媒能“帮助女性提高竞争能力和生存技能”,18.3%的人希望传媒能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女性”,17.51%的人希望“帮助女性进一步树立自强自力精神”,15.12%的人希望“增加为女性服务类的信息、报道”,还有15.12%的人希望能“多为女性的权益呼吁”。这说明,当今女性比较关注新闻时事、自身的独立及在社会中的生存与发展,并希望被媒体平等地对待。

  但以为女性服务为宗旨的女性媒体却忽视这个现实,丰富多彩的女性世界被简化为消费文化。

  单向度地传播消费文化,只强调所谓的“时尚”,不仅忽视女性在社会中承担的其他角色定位,“还让许多生活在边缘地带的女性,被女性媒体摒弃,并带给她们日益加剧的迷惘和被边缘化的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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