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说,住房保障的阳光没照到‘夹心层’(中等收入者阶层)身上是不准确的,至少是非常片面的。”在今天召开的第九届中国住交会“2007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报告会”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
随着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明确和落实,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开始解决。与此同时,那些收入中等同样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群却日显尴尬。8月初,《中国青年报》曾做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59.8%的人认为,受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者,而不是低收入者。
究竟多少人属于这个尴尬的夹心层,目前还没有准确的统计。但能够肯定的是,这个群体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要高于低收入群体。
按照目前的说法,夹心层分为两种:一是因收入水平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而享受不到廉租住房制度所提供的保障,被列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却无力购买的人群;二是因收入水平高于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而无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是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人群。随着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范围的扩大,第一类夹心层的困难逐渐缓解,第二类夹心层的难题则逐渐凸显。
早在今年8月,华远集团老总任志强就曾在其博客撰文说,国家已充分认识到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性,也应充分认识到建立与完善住房体系的重要性,当然不能将夹心层抛弃在制度之外,对夹心层也应有所帮助。
按照任志强的说法,经济学上找不到要对中等收入家庭给予保障或补贴的理论,但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市场化经营方式中,大多有贴息、贴租的做法。各国购房中大多采取的相应减税制度,在我国并没有执行。
“在我国刚刚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中,也许还没来得及考虑夹心层的问题。”任志强曾表示。
不仅任志强,众多媒体的报道中,似乎都认为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夹心层排挤在外,并有众多业内人士提出减免税等方式来缓解夹心层的压力。
不过,今天陈淮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认为,恰好是夹心层享受了住房保障体系多重政策的交叉覆盖。
在陈淮看来,保障体系在我国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事物。新中国建立以后的计划经济下,我国就有比较完善的保障体系——在国有企业中生老病死都有依靠,更不要说福利分享。
陈淮说,提出和真正动手建立社会化的保障体系,几乎是在改革开放进行20年之后的上世纪90年代末。在国务院24号文件发布之后,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很明确。城市总人口中约20%,也就是1.2亿~1.3亿人,在廉租房覆盖的范围之内。这些群体的住房问题,应该是政府包下来的,不要钱或基本不要钱的。
更高一层的人群,是有工作、有收入,但收入很低,买商品房尚有困难,或者在10至20年有困难。对他们,又有了经济适用房的覆盖,各地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设定什么样的人能够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