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明确按家庭认定

2007-12-12 08:55:1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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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数代同堂在同一屋檐下居住,这种情况在中国并不鲜见。如果借款人在提交申请贷款资料时,将父母、祖父母一同算入内,以增加家庭成员人数来降低人均住房面积,银行对其可否放宽标准?

其次,“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按字面理解,应为贷款银行所处地区水平。不过,家庭首次和再次贷款购房在不同地区,而两地人均住房面积水平不一,又应如何处置?银行认为,要求借款人来提供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结果有一定难度,而且增加银行的考实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工作量。建议房产管理部门建立专门数据库,提供各地人均住房面积数据。

部分银行二套房贷款办法

建行 北京地区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五成,按家庭为单位认定二套房,若此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再贷款时也按二套房标准实行。

中行 按照“个人”单位作为第二套房界定标准。

光大 首付四成,以个人为单位,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夫妻二人都可以分别贷款买房。

交行 交行总行没有统一标准,各地分行自行确定。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借款人只要结清已有的房贷,再申请贷款买第二套房,将被认定为第一套房。

专家观点

“细则忽视合理需求”

专家称,央行出台标准将打击买房动力

本报讯昨日,北京师范大学金融中心主任钟伟教授表示,央行的标准对第二套房的限制抹杀了居民合理的个性化住房需求,在实证上没有降低风险的数据支持。

钟伟说,从目前《细则》制定的标准来看,其逻辑基础是对第二套房提高门槛,可以降低银行业的房贷资产的风险,“这一想法似乎是成立的,但在数据上从来没有得到证明”。他表示,虽然我们可以假设第二套房多有投机需求,但事实上这一是否就造成了银行的高风险,还不得而知,“而已经买过房的人还清贷款后再去买第二套房,明显的经济实力和信用都有保证,对此仍然予以限制从控制风险角度来说是不成立的”。

其次,他表示,“不管是出于两地婚姻,赡养老人,子女教学等问题都会存在很大量的对第二套房的需求,对此一味进行抹杀是不合适的”。此外,在实际操作上,银行系统如何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协调也都存在问题。

钟伟最后评价:由于近期各主要楼市纷纷出现回调状况,这一政策由于有效地抑制了需求,对买房动力是个打击,“会继续延续楼市的观望状态,最明显的表示就是成交量大幅度萎缩”。

房企说法

“北京楼市趋冷压力可能增加”

本报讯对于央行的规定,“明天第一城总经理”陈云峰昨日表示,“对开发商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他表示,原来部分银行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这样可以操作的空间比较大。现在以家庭为认定单位,是二套房政策从严执行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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