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夹心层的住房在哪里

2007-12-11 14:50:0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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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9

政府考虑到这群买不起房又享受不了廉租房的 “夹心层”,推出经济适用房,我觉得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关心,也满足了在住房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当然,管理办法出台的同时,也应该对几个重要的问题进行严格规定:一、各个地方必须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二、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利润不能高,一般应为30%左右的利润,如果开发商在利润方面有差异,地方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三、经济适用房的套型面积不能大,不应超过60平方米。另外,经济适用房选择的地点也不能离市区太远,要利于一般的工薪阶层上班,方便出行。

并且,办法还应该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或者规定多少年内不能买卖,如果要出售,必须让政府以一定的价格回购,如果产生一定的差价,这部分差价也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交国家。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经济适用房不再次成为被炒对象。另外,经济适用房的贷款还应该享受公积金贷款,或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一定优惠。

即使这样,这个办法在今后的运行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问题,这就需要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

现在,中央办法一个接一个地出台,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依我看,应该说有利于平稳发展。把相当大的一群人规划到经济适用房的圈子里去,不必要再像过去那样,拼命挤入商品房市场,这样有利于稳定房价。这样,就把社会上住房问题的矛盾缓和了,而不像过去一样,所有的人都在商品房这棵树上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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