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障:百姓的希望和心病
住房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牵动着那么多人的心。在房价飞涨的今天,越来越多人只能寄希望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来解决居住问题。
但是,在目前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方面,存在着庞大的真空地带,一个既买不起商品房又无缘分享保障性住房的人群沦为所谓的“夹心层”。这个“夹心层”是怎么形成的呢?目前,在廉租房所针对人群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即主要面对低收入者。但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却存在巨大争议。按照常理,按照1998年国务院23号文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应该面向中等阶层,这样,低收入者与中等阶层就实现了无缝对接。但是,房市中的既得利益集团,及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却力主使经济适用房也面对低收入者,并试图用所谓的“双限房”来替代经济适用房。有的干脆赤裸裸地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对经济适用房赶尽杀绝,为何?这实际上是一个陷阱。因为假如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都面向低收入者,等于两者的功能发生了重叠,实际上等于经济适用房根本就不存在,这样就在“双限房”与廉租房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真空地带,这个人数众多的“夹心层”仍将被推向市场,遭受房市中既得利益集团的掠夺。而“双限房”只不过是价格打了9折左右的商品房,根本代替不了经济适用房的作用。经济适用房虽然是有限产权,但它毕竟是有产权的房屋,能对商品房具有替代作用,也因此能对商品房的价格走势构成直接影响。研究表明,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既得利益集团把经济适用房绞杀掉,就更容易推高房价,维持自己的暴利。今年11月,当在新加坡访问的温家宝总理提出“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观点时,地产界受到巨大震动。实际上,温总理的观点乃是经济适用房政策定位的理性回归。早在1998年,我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就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城市80%以上的家庭将由政府向他们供应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只占大约10%。也因此,当时的房价波动很小。但是,面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适用房后来被有关部门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把戏给篡改了。2003年8月12日,由建设部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把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悄悄换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同时,把房地产业定性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此,住房供应基本落入了开发商手中。正是从18号文起,住房的公共产品特性被削弱,房价开始飞速上涨,开发商迅速成为一个暴富的群体。既得利益集团强烈反对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产阶层,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国家财力有限,如果针对的范围太大,只能是画饼充饥,政府根本做不到。这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却是赤裸裸的谎言,经济适用房面向人群众多的中产阶级,政府不仅完全能够做得到,而且,能够做得非常好。建设经济适用房本不需要政府承担什么额外的财力!政府只要不从经济适用房中获利即可轻松做到!在我国目前的商品房成本构成中,建筑成本其实很小,绝大部分成本由三块组成:一是土地出让金。二是名目繁多的税费。三是由权钱交易导致的腐败成本。而根据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相关税费免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只需要承担房屋的建筑成本即可。而建筑成本其实是非常低的。全国政协委员、博士生导师王长德在今年“两会”期间指出:“一般地区,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建筑造价不会超过1000元人民币。”一位房地产商曾告诉我,由于全国的建筑材料价格相差不大,房屋的建筑成本各地相差也不会太大,每平方米1300元建筑成本的商品房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房屋了。而这样的房屋开发商要卖到一平方米八、九千甚至几万元。即使以1300元的标准计算,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也还不到8万元,一般的中产阶层是完全可以承担得起的。如今,温总理提出“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观点,乃是对住房保障制度的拨乱反正。但就在温总理讲话后没几天,建设部等七部门就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再次被定位于面向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把住房问题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导致民众遭受掠夺本身就是政府的失职。持续下去,很容易给社会的稳定埋下隐患。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让房地产业实现理性回归:从盈利性向公益性回归、从掠夺性向民生回归、从伤民到益民回归。2007年,民众在焦虑与失望中渡过;2008年,他们又将重新举起希望站在寒风中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