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是怎么来的?

2007-12-11 00:13:1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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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2@yahoo.cn

五卅运动后,掀起了全国范围的革命高潮,工部局内定接收华人入董事会。

1927年,帝国主义慑于北伐军节节胜利和武汉收回租界的热潮,不得不在1月西人大会上通过开放公园议案,延至1928年7月1日起,中国人可购门票入内。至此“华人与狗不能入内”的时代宣告结束。

1885年的《外滩公园游览须知》(部分)

第一条: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

第五条:除西人佣仆外华人不准入内;

第六条:儿童无西人同伴不准入内。1909年9月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娱乐场(今鲁迅公园)规章》(部分)

3.华人不准入内,除非是侍奉外国人的佣人。

4.印度人不准入内,除非是衣冠整洁者。

5.马、汽车和自行车不得入内。

7.狗不得入园,除非加嘴套及用皮条牵住。

1909年的法国公园的规定(部分)

(1)严禁下列人和物进入公园:中国人,但照顾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和伺候洋人的华仆可跟其主人入园;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

(2)洋人牵带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许入内……

(5)公董局保留有权利发给华人入园券。

这些对华人的歧视性规定,在民间“概括”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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