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来看,胖人变瘦,而且一直保持苗条不是更健康吗?没人知道,因为还没有长期的研究结果验证这一说法。为什么不做长期研究呢?原因很简单,研究人员无法找到那么多由胖变瘦、而且能长期保持减肥成果的人。相反,研究人员不断发现,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减肥努力的长期结果是“体重忽高忽低”——体重降低,然后又增加,循环往复,而无数研究结果显示,这对长期健康没有任何益处。美国著名的弗雷明研究结果证明,体重忽高忽低与死亡率之间有强烈的联系,而体重没有多少改变的胖人并不遭受额外的威胁。
“超重的危险”源自何处
事实上,这场有关肥胖的公众恐慌是建立在对科学数据的严重扭曲之上的。
按照哈弗研究员查理斯·海纳肯斯的说法,流行病学的本质是粗劣而不准确的科学。他说,出于吸引眼球或者是拉取研究经费的目的,流行病学专家倾向于夸大其词。
大规模的观测研究根本无法控制那些有可能被用来解释肥胖和疾病之间关系的因素,因此,那些小心翼翼不去夸大研究成果的流行病学家们会指明把原因归结为微乎其微的关系的危险性。拇指法则(也就是基本法则)讲的就是要以怀疑的眼光看待那些至少是不能使相关危险加倍的因素,特别是当基本危险很小的时候。
然而,在肥胖事例中,人们却将这种谨慎抛弃了。卫生官员和研究者时常把小的危险当成可供推测的原因。比如,一项近期的研究发现,超重与13%的绝经后乳腺癌增长率存在关联性,但它却被夸张地用来解释每年成千上万名超重妇女的死亡原因。一些作者仍然把类似发现当成是说明超重与癌症之间关联的重要证据。
另一种情况是卫生官员和某些研究者通过忽略其他干扰性变量——久坐的习惯、营养、体重循环、贫穷、卫生保健状况、以及普遍的社会歧视——来歪曲肥胖。
一个尤其异乎寻常的例子便是1999年刊登在美国医学协会期刊上的研究,这项研究得出了超重是每年杀死30万美国人的凶手的结论。近两年,主要英语国家媒体单引用这个“事实”就高达1700多次。在他们的方法陈述中,作者写到:我们认为所有肥胖人群的超额死亡率都应归罪于他们的肥胖倾向。推测这种结论的有效性显然简化了科学调查的过程。
最后一种歪曲便是在实验中采用可变的标准。当那些起诉肥胖战争的人遇到貌似吻合他们观点的发现时,他们往往会放弃任何质疑这些观点是否无知、非理性或者偏见的尝试。然而,当他们碰见与他们观点相抵触的发现时,他们会竭尽所能来寻找一种方法以解释矛盾。
比如,2003年的美国医学协会期刊上,曾经有作者提供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超重会导致致命后果的证据。实际上,研究者用BMI标准几乎没有发现白人的死亡率在增加。同样,在美国超重(BMI指数在25至30间)的黑人中也没有上升的死亡率显示。在黑人妇女中,直到BMI指数达到37才检测到额外死亡率的发生。但是,哈佛医学院的琼·曼森在当时写过一篇社论,称如果研究结果被用来传播超重不会对黑人有害的观念,那将会带来巨大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