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中心:收集证据调查违规拒贷楼盘

2007-12-11 08:00:4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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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还是拒绝接受组合贷款,我该怎么办?”昨天(12月10日)上午11点,西南四环外某假日风景楼盘购房人薛小姐着急地向记者投诉。这是本报昨天上午接到的第21个此类的投诉电话。对此,昨天(12月10日)下午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中心主任何玉波告诉记者,已开始收集拒绝组合贷款楼盘的相关资料,准备调查此事。

市建委、市房改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部门下发“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紧急通知后,近日,有关公积金贷款被拒的投诉已经聚焦在“开发商不接受组合贷款”这一问题上,对此,昨天本报以“开发商拒绝组合贷款属违规”为题作了报道。尽管在此篇报道中,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中心主任何玉波已经明确“开发商拒绝买房人申请组合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购房人应向市建委、楼盘所在区县建委或者公积金中心投诉”,但昨天还是有不少楼盘以“组合贷款手续麻烦”等为由,拒绝接受购房人申请组合贷款。

上文向本报投诉的薛小姐告诉记者,因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她已经拖延了一次买房计划,本以为“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出台后,她终于可以通过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但没有想到现在还得为这事苦恼。原来,早在西南四环外某假日风景楼盘5月6日第一期开盘的时候,薛小姐就决定买房,但是因为该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权衡了半天后,她还是放弃了买房。而这次看到本报报道的“三部门发布紧急通知,开发商不得再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消息后,确认了这家开发商同意她申请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后,薛小姐在上周五认购了这家楼盘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

而让她意外的是,当她昨天去办理购房合同、提出要组合贷款支付房款时,售楼人员竟然不容商量地告诉她:“要么做公积金贷款,要么做商业贷款,既做公积金又做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我们不接受,手续太麻烦。”对这个结果,薛小姐无法接受,“总房价款121万,我需要贷款83万,如果做商业贷款的话,即便是享受首次购房的优惠利率,月供也需要5331.33元,30年总共要还108.9万元。”薛小姐给记者算账,“而如果我做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加上23万元的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月供3302.08元,30年要还588750.67元;商贷部分月供1477.36元,30年总共要还301845.26元,合起来30年我要还的数额约89.1万元,比商业贷款要少还19.8万元。”

薛小姐无法理解开发商的这一做法,她告诉记者,首先这家楼盘售楼处现场办公的银行有公积金组合贷款,5家合作银行中的3家——中行、建行和工行都可以办。其次,她说,“组合贷款手续麻烦不麻烦,其实和开发商没有关系,我们购房人自己去办,开发商怎么能因为觉得‘组合贷款手续麻烦’而让我多背上将近20万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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