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一次一样,胡适随即展开了营救。他首先打电话给蔡元培,请他向法使馆交涉。蔡元培并不同意胡适的办法,他另有打算。胡适在日记里记道:
1921年10月7日
今天得蔡先生电话,他说已和铎尔孟商量,他们主张不和使馆办交涉,因为使馆是很守旧的。他们拟由蔡先生和我们发一电给上海法领事。此人较开通,或有可以设法之处。
胡适认可了这个办法。随即他和蔡元培牵头,由北京文化教育界的知名学者、教授签名,给上海法国领事馆发电报,要求释放陈独秀。不仅如此,他还不放过任何一个为陈独秀说情的机会,特别是在法国人面前:
1921年10月10日
法国人A.Monestier 请我吃饭,并会见 M.Paul Demiéville。D.君能读中文书,曾读我的《哲学史》,有翻译成法文的志愿,但尚未能自信。M.君为法文《政闻报》主笔,我提起独秀事,颇切责法国人的行为。他亦无以答辩。
在蔡元培和胡适等人努力营救之时,共产国际驻中共代表马林以及孙中山等人也四方活动,法租界最终对陈独秀“罚洋100元,销毁查抄书籍”后,将其释放。
1922年8月9日,陈独秀第三次被捕。这次抓他的仍然是上海法租界巡捕房,理由是“收了俄罗斯的巨款”。第二天,胡适得悉消息:
1922年8月12日
前晚始知独秀在上海被法捕房拘捕。守常(即李大钊——引者注)有电去问,至今还不知详情。
起初,胡适和李大钊等人意欲保释,便委托上海亚东图书馆经理,也是胡适和陈独秀共同的朋友汪孟邹设法打听消息并向巡捕房交涉。然而,几天后,胡适收到汪孟邹的信,明确表示交保不成:
1922年8月13日
孟邹有快信来,说独秀案十一日开庭,法捕房呈出许多证据,公堂不准交保。
既然巡捕房呈出许多证据,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这些证据都是不能成立的,或者说有足够的理由驳斥这些证据,那岂不是就可以力挽败局?胡适深知这一点,于是,他请汪孟邹去打听巡捕房呈出的这些证据到底是什么,以便对症下药。很快,汪孟邹又有信来了,详细列举了陈案中的重要证据。经仔细研究后,胡适给外交总长顾维钧(字少川)写了一封长信:
1922年8月16日
写一长信给顾少川,详说独秀案内证据,并说法国人近年作的事,实在大伤中国青年的感情——指昨日十个革命团体敬告国人书为证——请他以此意劝告法公使,请他们不要如此倒行逆施,惹出思想界“排法”的感情。末说,我并不为独秀一个人的事乞援:他曾三次入狱,不是怕坐监的人;不过一来为言论自由计,二来为中法两国国民间的感情计,不得不请他出点力。此信甚恳切,当可有点效果。
果然如胡适所料,顾维钧接到胡适言辞恳切又理由充足的信后,便派秘书去法使馆交涉。很快,事情就解决了。胡适在日记里又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