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不满意 家装修公司终止合同赔偿顾客

2007-12-10 11:00:2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家居热点 | 家居商讯

侠客:hbws1129@yahoo.cn

因墙面异型,导致做的柜子顾客不满意,商家一诺千金赔了钱。

  家住青山钢都欧式花园的张业斌,于今年5月,跟武汉晴天装饰公司签合同,约定装修期截止7月15日,共计费用2.8万。

  可直到8月4日,工程仍未完工,而且,主卧的大衣柜,与墙面间有缝隙,张业斌为此拒付工程尾款8000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遂投诉到冶金工商所。

  工商人员调查时得知,合同有约定:客户若对质量不满意,由公司负责解决,直到双方通过为止。后经协调,昨日,装修公司同意终止合同,将尾款作为赔款。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