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十七大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让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满怀期待。
▲住有所居,就是保证有购房能力的居民根据需求买得起房,无购房能力的居民能够通过保障体系租得上房、住得上房,棚户区、旧住宅区的居民住更好的房。十七大报告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第一次明确了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的职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优先保障的对象,意义重大。●我省一直重视解决百姓住房问题,连续四年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居民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据初步统计,现在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还有17.1万户,其中低保家庭4.3万户,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还很艰巨。▲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房价上涨速度过快,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棚户区、旧住宅区的居住条件比较差等问题,既有历史的客观原因,也与观念、认识上的误区有关。房地产业本是民生性产业,但一些地方更关注房子与GDP的关系。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现住有所居,必须加快从重视房地产业经济拉动功能向重视住房民生保障功能的转变,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政府而言,具体职责就是要搞好廉租住房,让那些买不起房的人租得起房、住得上房;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使之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提高广大居民的住房质量。对个人而言,也要转变“重买轻租”观念。“重买轻租”是我国住房市场上的一个突出现象。我想,“居者有其屋”的含义,不能等同于“居者买其屋”。▲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做到人人拥有产权房是不现实的。我们重点保障的,不是“有房产”,而是“有房住”。今年以来,莱芜用政府补贴的形式,变“暗补”为“明补”,变“补砖头”为“补人头”,实行“激励退出机制”,已为1100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到年底可补贴1600户以上,保证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保家庭,没钱也能住上房。实践证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的可行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提高补贴标准,拓宽保障范围,健全保障方式,把廉租住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有了政府给的租赁补贴,这些家庭的承租能力大大增强。然而,如果没有大量的合适房源,没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仅仅靠补贴恐怕还是难以让他们租到房。▲解决房源问题,政府需要研究好三个问题。第一,钱从哪来?应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第二,房子在哪?应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办法,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廉租住房供应,确保有房可租。第三,租金廉否?应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实行政府定价。●住房连着民心。我们相信,只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廉租住房就会越建越多,保障范围就会越来越广,“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理想就会变成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