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亚洲和全国冠军退役后不得不看大门、看自行车棚,或干脆找不到工作。
善后补偿杯水车薪
一般情况是,国家运动员退役,要么继续当教练,要么回省队,即不存在国家队队员退役的补偿问题。各省的通常做法为,根据运龄、成绩和本人退役前体育津贴水平等因素计发一次性经济补偿。
以湖南省为例,具体分为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社会保障补偿费、运动成绩奖励费四部分。最大的一项是运动成绩奖励,根据比赛成绩不同,给予5000元~6万元的奖励,获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冠军分别给6万、5万和4.5万元奖励。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测算,实施经济补偿办法后,全国每年需要补偿经费1亿元左右,而全国每年退役的运动员在3000名以上,依此推算,平均每人不足3万元。
一个问题是,补偿经费在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可以保障,但是在西部等不发达地区,则显得十分困难。据介绍,在1990年以前,被安置进入工厂的比较多,之后,市场化越来越高,便少有单位再要“不对口”的运动员了。
一些知名运动员通过各种形式,呼吁政府安置好退役运动员,很多地方也在出台一些政策保护这些为了国家荣誉奉献青春的人。但是,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
大学生就业难,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字眼,那么退役运动员就业,又岂止一个难字了得。
美国没有运动员保障制度
在美国,职业选手退役后的前景比较光明,因为在其职业运动生涯中已经积累了巨额的财富。而业余选手平时参加比赛的机会不多,再加上业余比赛的出场费也相当可怜,因此他们必须在退役后“继续奋斗”。美国有不少奥运金牌选手,退役后找不到合适的职业,有的甚至流落街头,不得不依靠政府救济。
记者曾和美国体育界人士探讨,既然职业选手的退休生涯不用政府操心,而业余选手也曾为美国在国际体育比赛中“升国旗奏国歌”,那么,美国体育部门为何没有一种解决本国运动员后顾之忧的制度?得到的回答是:业余选手在运动生涯中没有像职业棒球、职业篮球那样吸引更多购票入场的观众,换句话说,他们没有为社会创造商业价值,因此,他们在国际比赛中即使夺得再多的金牌,最多也只能从政府和赞助单位拿一些奖金,至于他们身上的光环能为他们退役后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另外,大部分业余选手要么在大学念书,要么已经有了固定职业,退役后基本上可以干老本行,所以也不用政府出面干预。看来,创造利润第一,为国争光第二,这就是讲究“公平”的美国。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职业选手的情形。除去我们不太熟悉的棒球和冰球之外,网球和篮球是美国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体育产业,在这个圈子里退役的职业选手,一般都有着极高的知名度和个人财富,如果不愿意在家呆着,他们完全可以在退役后凭借自己的经验发挥余热,如开办训练学校、担任教练或到电视台担任转播评论员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