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思想意志的能力
思想意志与个体品格,也能决定一个人的认识能力。《薄伽梵歌》对优秀的知识品格也作了归纳,其中包括谦卑、勿傲、非暴力、容忍、纯朴;亲近一位真正的灵性导师;内外清洁;坚定;自律;弃绝感官享受的对象;无假我;超脱;心平气和;明白自我觉悟的重要性;探求绝对真理等等。并强调“上述一切皆属知识,除此之外则属无知” 。具备这样的品格一意志,并循此去作认识活动,就能从上述二十四种元素的相互作用中脱离,就有可能接近绝对真理。
(3)冥想的能力——感性到悟性的转变
瑜伽冥想,是增强认识能力的特别方式。与常规思维方式不同的是,瑜伽冥想通过截断感官对意识的牵制,进而使意识专一澄明于对象,从一般的感性认识转入到悟性认识。相对于感性认识而言,悟性认识靠的不是思辩、推理、判断,而是靠直觉,层层亲证实相,来获得对真理的认识。
4、认识的高级层次——觉悟
觉悟就是对真理、实相的体悟、亲证。
吠陀经曾用这样的比喻来说明觉悟:“树上有两只鸟,一只在啄食,一只见证着”。树、鸟、啄食与见证,好比是一身之中的身体、意识、妄想与真相。见证者对啄食的场景,不干扰、不评价、不分别、不联想、不企求……如实相照,了了分明而不介入,虽不介入而明了一切,这就是“觉悟”。
瑜伽的最高觉悟,即是亲证天人合一、梵我同一,从而了达宇宙本体,实现个体小我与宇宙大我的统一,由此断除“无明”,获得自在解脱。
二、瑜伽冥想与超然解脱
瑜伽冥想是古印度寻求超然解脱的主要方式。
古印度的哲学思想,比较一致的说法,都将生死轮回与人生痛苦的根源归咎于“无明”。无明就是由“个我”不明了“真我”,而认假成真、迷昧无知的个体特征。在佛教的因果轮回链中,“无明”排在链中的首环,因为无明而导致了行、识、名色……老死等十二个环扣的无休止重复,要终止这个轮回链,只要断除无明,后面的链环即一应断除。
既然个体的轮回与苦恼在于无明、在于业力;而无明与业力的根源又在个体的一心一念之中,那么,从生死轮回与人生困苦中解脱之道,也就不离人的“心”了;而瑜伽的最高目标又设定在禅定解脱,因此瑜伽的行法,也就理所当然不离“心”,理所当然被定义为对心识作用的控制。由此看来,《瑜伽经》开宗明义说明“瑜伽是学会控制意识的转变”,的确是抓住了瑜伽的实质与要害。
《瑜伽经》中的提出的禅定解脱论,将解脱的手段依托于三摩地:“……通过瑜伽的锻炼,那些杂染便会被知识之光去除,生出明辨的智慧。……那些达到完全的分辨,完全舍弃了各种欲望的状态,叫做三摩地。到此所有痛苦消除,能排除各种因果的障碍,获得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