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瑜伽冥想的认识对象
瑜伽对于认识对象的目标设定,大体分为这几个层次:
一是对自然环境与个体的认识。在《薄伽梵歌》中提到了“活动场地”的概念:“五大元素、假我、智性、不展示者、十感官、心意、五感官对象、欲望、憎恨、快乐、苦恼、聚合、生命的征候、确信——这一切,总而言之,可算是活动的场地及其相互间的作用。”这一段话,大致包含了以下几层意义:首先是场地的构成,共有二十四个元素,包括五大元素——土、水、火、空气、以太;假我;智性;不展示者——自然三形态的不展示阶段;五感觉器官——眼、耳、鼻、舌、皮肤;一个内感部感官——心意;五操作器官——嗓音、腿、手、肛门、生殖器官;五感官对象——嗅、味、形、触、声,共二十四个元素,构成了活动场地。其次,这个活动场地,既有外在自然、现象、境像,也有内在的感官;既有内外物质的存在、器官,也有精神方面的意识思维。因此这是个内外相融、心物一体的整体环境,与认识主体的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同一的。其三,当认识主体的粗糙躯体中的五大元素相互作用时,会产生欲望、憎恨、快乐、痛苦等粗略的深受;而当认识主体精微躯体的心意、自我、智性发挥作用时,则表现为生命的征候——知觉,和确信。这种活场地的相互作用与主体对这一活动场地的认知,是最粗浅的认识,也是常人难以摆的感知、思维、认识定式。
二是对灵与超灵的认识
《薄伽梵歌》中对灵与超灵给予了很高地位:“它是无始的,而且从属于我。它称为梵,也就是灵,在这个物质世界的因果之外”。并指出,认识了灵与超灵,就会明了“永恒”。但是,说到个体灵魂,大家尚且可以将其与意识、心理联系起来加以理解;但超灵的概念,却是玄而又玄。于是《薄伽梵歌》中就对对超灵专门作了一番形象的描述:“他的手足眼脸无处不在,他能听到一切,超灵就是这样存在,遍透万物。……超灵是一切感官的始源,但他却没有感官。他虽是一切生物的维系者,却无所依附。他超越自然形态,同时又是物质自然形态之主。……绝对真理既存在于众生的内部,亦存在于众生的外部,亦动亦静。因为他如此精微,我们物质的感官能力无法看到或认识。他十分遥远却又离众生很近。”“超灵看似是分散在众生之中,但其实未被分割。他一直安处如一。他是众生的维系者,但我们须明白,他培育一切,又吞噬一切。……他是一切发光体的光源。他在物质的黑暗之处,并且是并不展示。他是知识、知识的对象和知识的目标。他处在每个人的心里”。对于认识超灵的意义与作用,经中这样表述:“能在一切躯体中,见到陪伴个体灵魂的超灵,了解躯体能毁灭,而而内在的灵魂和超灵都不会毁灭,这样的人,可谓有真知灼见。……能见到超灵处处均在,存在于每一生物之中,就不会因心意而使自己堕落,他就这样趋近超然的目的。……物质自然造就的躯体,而一切活动皆是躯体所为,自我并没有做什么,达到这种认识的人,可谓有真知灼见。……当明达之人不再因不同的物质躯体而看到不同的身份,而是看到生命如何处处扩展,此人就已达到梵的观念。……正如太阳独自照明整个宇宙,在躯体里的生物也以知觉照明整个躯体。……那些以知识之眼看到躯体与躯体认知者的区别,又能了解从物质自然的束缚中获得解脱的程序的人,能达到至高无上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