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流有利于满足人的归宿需要。这是一种具有社会倾向的需要。是对于归属、情感和爱的需要,人们渴望同他人有一种充满深情的关系,渴望在自己的团体和家庭中有一个位置。其核心是爱的需要。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爱有三个层次:性爱;亲朋之爱;自我实现者的爱。毫无疑问,爱的满足在网络中因人而异。(1)对于依法享有寻求配偶权的人,不乏在网缘中找到实现的可能性和现实性。(2)亲朋之爱。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展示和增进对于自己的亲人、朋友和喜欢的人(明星、偶像等等)的爱意。(3)自我实现者的爱。即类似 于孙中山 先生所说的“博爱”、佛学中所主张的“爱众生”。也就是爱整个人类和大自然。在现实中,这方面最大的障碍表现为对陌生人的排斥和拒绝,一般人很难对陌生人示好,而这在网络中却可以轻易地做到。
网络交流有利于满足人的尊重需要。尊重的需要分为两大类:(1)自尊的需要。是对自我价值的肯定性评价。一个失去了自尊的人,会自暴自弃、自甘堕落甚至于丧失生活的勇气。在网络中,只要方法得当,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恰当的自我定位,展示自己的个性、特长、优点,并从中找回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失却了的自信和真实的自我价值。(2)他尊的需要。这是与他人的尊重有关的需要,如名誉、地位、社会成功、名气、荣耀等等的需要。人的价值不仅仅依靠自我认定,重要的是还须得到社会的评价和认可,因为人是社会性的、互动性的高级动物,一味地孤芳自赏是很难准确地进行价值定位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可能受到时间、空间、世俗和交际面等等的限制,因此有“怀才不遇”、“身陷囹圄”、“虎落平阳被犬欺”等等之境遇。在网路中,这些局限可在一定程度上被突破,是真好人,总会有人亲近你、认可你;是真才子/才女,总会有人赏识你、欣佩你。(3)何谓尊重?礼仪溢于外,爱心扎于内,由己而及人,是为尊重也。前者是外在的形式,后者是实质性内容。两者应是统一的。我们在网络交流中,由内心的爱而主动关心他人的喜怒哀乐,并且通过礼貌、友善的文字、声音、图像等等传递爱和获得爱。
网络交流有利于满足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指出,即使上述需要都得到了满足,新的不满足和不安又将迅速地发展起来,“如果人最终要得到安宁的话,那么音乐家必须作曲,艺术家必须绘画,诗人必须写作。人必须成为他能够成为的人。我们称这种需要为自我实现。”(1)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一种创造的需要。马斯洛把自我实现定义为“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须忠实于他自己的本性。”在网络交流中,人们可以对自身固有的本性得到更充分的认识和被他人所承认,可以更多地表现出对自身潜力、能力的不断实现,去更好地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最终实现一种趋向个人内心的统一、整合与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