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过多的关于房价的评论,听过了过多所谓专家的解析,听到和看到并且感受到了房价上涨所给人民带来的巨大损害,又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所谓的严厉的中央房价调控政策,以及一次又一次渺茫希望之后的巨大失望,我们的心理再也无法忍受了。
一个一个问题接踵而来,我们的房价为什么那么高?我们的住房收入比为什么那么大?我们的调控政策为什么总是失效?我们的中央政府为什么总是令人失望?为什么国外就能解决住房问题?国外又是如何解决住房问题的?带着这些问题,我翻阅了大量的国外文献,包括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的,在翻阅了这些文献后,我发现了一个惊人之处,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任何一个国家的房地产市场的住房供应都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由房地产商(或者叫私人部门)提供的,一部分是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的,所谓政府直接提供就是政府直接建设住房,所谓政府间接提供就是政府对于住房的供给给与相应的金融或者土地等优惠政策,从而有利于住房的供给,缓解住房供给压力。
而我国基本上将住房供给交给了房地产商,而忽视了由政府提供的或者说由公共部门提供的住房。虽然我国的住房政策上说我国的住房分为三类,即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但是后两者与商品房所占的比重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并且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40%被一些有权有钱的人获得,真正落到中低收入阶层的很少,这是我国住房供给的一大失败。
二、国外的住房供给都有一个变化过程,即从开始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占到住房总量的60左右逐渐减少,直至基本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英国、德国、荷兰、美国等基本上都是这样。但是如果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现在新增住房的80%以上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我想这也是一些所谓学者所鼓吹的国外都是由市场提供的支撑。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人家是经过了一个逐步的发展过程以后的结果,我们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到发展过程,而且他们是在市场存量住房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的一个选择,我们的住房存量远远不够,怎么能跟人家比呢?
所以我国目前解决住房问题的当务之急就是提高住房供给,并且是提高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的供给,而不是提高私人部门的住房供给。但是又有一个问题出来了?政府为何要提高公共住房的供给?政府有没有提高住房供给的动力?政府为何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的动力从何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