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空调出现问题,当时由于是第一次租房,没有人告诉说房东家的电器坏了,应该找房东修,我们就自己找维修公司来修,维修公司说是压缩机的问题,我们并没有去动什么压缩机,维修人员说是空调本身的压缩机不好,这应该不是人为的吧。前两天退房,房东一口咬定是我们把空调弄坏的,让我们赔。
合同上写着“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发生损坏的,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空调就算是我们使用不当损坏的,但是我们已经负责维修好了,还有合同上是写着赔偿,但是是写在赔偿后面,可以说是修复好了就不用赔偿吗?
想咨询下律师,我们应该赔偿空调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