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门的公务员挪用公权力协同作案,其危险之处在于,哪怕每个部门都是做一点小恶,但是叠加起来,就能形成极大的危害。对于受害者,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富人,还是大企业,都难以抗衡数个挪用来的红章所带来的杀伤力。当然,这种本来不该出现的杀伤力,最后损害的,是整个国家和社会。
我特别提醒中国社会:与其仇富,不如仇“腐”。因为,贪腐官僚的所有既得利益,一元一角,最后都会加在社会公众身上,换句话说,社会要为贪腐势力买单。而买单的最典型表现,就是各种生活必需成本的急剧上升。贪腐可怕吗?可怕。
但是大家要知道,贪腐之中最可怕的,就要数这种贪腐公务员联手挪用公权作案、再勾结司法权力为其行为作“合法”背书的方式对社会危害最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相比起单个人的贪腐情事,公务员的合谋犯罪,性质更为恶劣,因为这类裹挟行政、司法、工商以及警察权力的犯罪,基本上等于是形成一个地方独立王国,动摇国本。而且,这种合谋犯罪还有强烈的传染性,腐蚀干部。往往犯事之初,只是两三个部门数人涉及,到后来就牵连多个部门数十人,彻底腐蚀掉地方的公务员系统,瓜分掉的利益也是天文数字。对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恶果,就像这次的松江交通枢纽土地腐败案一样,几乎无可收拾。
鉴于贪腐之中,这类罪案层出不穷,这种时候,最应该采取的方式就是“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由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解剖这个案件,解开其层层包装的合法外衣,明示社会,以此来遏制公务员合谋犯罪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这才是国家和社会的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