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学生九大罪名》

2007-12-07 02:19:0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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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zhaoshunlai

解读之八:

这种现象存在于大学那么还是大学吗?好像社会小混混,在我们国家大学的课程中能让中央政治局讨论的,就是各级各类大学必开的《大学生思想修养》、《毛概》、《邓论》、《法律》、《初级阶段理论》和《三个代表》等课程,占用约25%的学时和学分,而且中宣部规定不允许调课,这和国外大学比就和我去过的英国的大学比,我们的教学计划他们认为中国的大学是政治学院,是培养政治干部的地方。怎么学完了这么多学时政治反尔变成嬉皮、泼皮了呢?如果是这样这所大学还能招来学生吗?教师上课那样的话,这个老师也是在不作为和误人子弟,谈何教书育人?这也是犯了相同的逻辑错误,凭想当然去给大学生网罗罪名!

罪名九:生理与心理缺憾 

现在,大学里经常活动着的只有两种人:迷恋足球的男生,以及练健美操的女生。某校一位女生刚爬上八楼,就犯了心脏病,死在楼梯边,另一男生则死在运动会800米跑道上。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也差,他们缺乏信仰,缺乏毅力,缺乏进取精神和承受力。稍有成绩,他们便趾高气扬,得意忘形;遭遇挫折,他们便斗志全无,灰心丧气。即便是失恋这类生活小事,他们也无法承受,或凶残报复,或痛不欲生。颓唐、堕落、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

解读之九:

这条罪名把大学生全都形容没有智力、体力、能力、甚至在大学里把自已学成“残疾人”成了弱不经风的低能儿。大学把学生培养成这样,还能有家长把孩子送到大学吗?同样是把个别当成了一般,特殊当成普遍,把偶然当成了必然,凭想当然去分析,导致给大学生扣了九条罪名。

这九条罪名如成立的话,那中国的大学还能办下去吗?社会允许吗?所以出现这样的认识,反应了百姓心声,要办好教育,尤其是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育改革,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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