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三部门联合清查三无家装企业

2007-12-06 16:31:10|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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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庭装饰装修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河南省新乡市家装市场无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也随之增多,严重影响了新乡市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近日,新乡市建设、工商、房管等部门将联合对家装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凡在新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环境检测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所在地工商营业执照和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活动;外地企业进入新乡市家装企业,应持企业有效证件到新乡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入新乡市施工;此外,家庭装饰装修企业进行广告宣传,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要使用统一的《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此次专项检查,对未持工商营业执照、未持装饰装修资格证书,外地企业进入新乡市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等非法承接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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