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本受骗损失3000多 消费者状告商家

2007-12-06 10:24:3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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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danliping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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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电子卖场(编辑配图)

  · 投诉无门 消费者将经销商告上法庭

  对此,李先生认为经销商利用“转型”、“加价”、“虚报电脑配置”等手段故意欺骗消费者,这对于不熟悉笔记本机型和技术的消费者而言,是根本无法识别的,而且众多相关事件曝光太少,投诉途径被遮掩,让消费者投诉无门。因此,希望各大电子卖场能在醒目处悬挂对欺诈行为的防范方法,并且制订明码标价、注明配置单等相关内容,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据李先生称,他从维权那一刻起到现在步步维艰,找到消协、工商局、相关物价部门、卖场管理方等,协调的结果都不能满意。无奈之下,只有向法院投诉了,但令人难以忍受的还是经销商的服务态度,“给你两个方法,一是拿着笔记本给我赶紧走人,二是把笔记本留下,人给我滚蛋。”这就是李先生在找经销商协商时,所“享受”到的“售后服务”。另外,商家还没有主动为李先生提供相关票据。

  记者在电子卖场走访时发现,不到两个小时,前后有三四位都是由于类似原因找到了卖场的管理部门,被欺诈的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更有甚者,在看到协商结果之后,很是失望,因此也都自认倒霉而不了了之。

  · 无法可依 价格欺诈何时休

  电子卖场的管理者是否对经销商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对此类事件是否有处理权限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关村的多家电子卖场。据中关村几家电子卖场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卖场对经销商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拥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力,但更多的是店面秩序的管理上。由于目前电子产品均为自由定价,对于上述问题电子卖场没有直接管理的权限。中关村E世界卖场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电子卖场有义务协助执法部门解决,但最终处理权,还应由国家执法部门来实施。针对此类事件,是少数经销商在利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上存在的一些漏洞,牟取暴利,相关主管部门也没有提出一个衡量价格暴利的标准,导致电子卖场在价格欺诈问题上难以界定,目前只能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相关消费问题。

  同时,鼎好卖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鼎好内部已规定了市场主流笔记本型号的电脑市场限价,而超过限价20%即为暴利,要退还消费者。此类问题涉及到诚信,后果严重。目前只要发现事件,对情节严重的经销商将进行清理出场,而对李先生此事,鼎好已经将该经销商清理出卖场了。此外,鼎好认为,目前出现的类似欺诈消费者事件的另一个原因,则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出现消费被欺诈问题出现后无从界定,因此,卖场对欺骗消费者的经销商没有处罚依据。其次也是由于顾客在购买电子产品的过程准备不足,没有针对自己需要购买的产品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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