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房价再拍地”的N个追问

2007-12-06 09:48:4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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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4

 各类人士对“先定房价再拍地”建议的追问

市民:开发商不惜代价拍到了地,为控制成本增加利润搞个豆腐渣工程,怎么办?

国土局官员:如果所有的土地“先定房价再拍地”,要先解决“房子卖给谁”的问题,如何解决?

社会学专家:人为降低土地价格,政府应得的财政收益不能保证,最终影响百姓利益,怎么办?

开发商:如果要限房价,是否应先限地价?……

晨报12月4日《物价局建议先定房价再拍地》见报后,这个建议立即引起了各方强烈的反响,更引起了不少市民的热议,大部分市民都很支持并盼望这个建议能被采纳,为房价“降降温”,而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先定房价操作起来不太实际。

拍卖出让土地一般高出市场价两成

根据南京的相关规定,南京市将对除高档化住宅商品房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征地拆迁安置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把开发商的销售利润率严格控制在规定幅度内,例如经适房利润率为3%,中低价房为4%,而普通商品房的利润率则为8%。而且对其建设成本和管理费用的比例、上浮幅度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南京市还出台了“一套一价”政策,刹住了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之风,但是南京占房价最“大头”的地价,却持续高烧不降,地王频生,预期房价上涨也愈演愈烈。有专家曾表示,拍卖土地的价格是最高的,一般都高于市场价格的20%左右,有的甚至到40%。

听说南京有部门提出先核价再拍地的“倒拍地价”的方法,不少市民都“拍手称快”。“这个想法确实很不错”,在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女士表示,“这个政策让开发商不得不掂量掂量能承受的成本再去拍,而不是一头热拿下之后再转嫁给我们,我觉得很好”。

不少市民也表示,如果这个建议能够实行,那肯定犹如一个“重磅炸弹”,南京的房地产价格必将受到规范,“拍地时价格已定,我们就不用整天担心什么时候开盘,会卖到什么价格了。”但市民担忧,“如果开发商不惜代价拍到了地,之后为了控制成本增加利润就搞个豆腐渣工程,那就让人担忧了。”

国土局:类似操作法政策房已有先例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丁松表示,类似的操作方式南京已有先例,不过只是针对政策房,尤其是中低价商品房。政府会设定一个政府回购价,然后挂牌出让,开发商可以竞地价,但必须按照此前设定的房价卖给政府。据悉,根据“十一五”规划,类似操作的中低价商品房每年大概为50万平方米。

对于大规模推广“先定房价再拍地”的做法,丁松坦陈,目前没有计划。丁松说,在目前背景下,住宅开发用地的最佳出让方式仍是价高者得。此前不少专家也提出过价中者得、带方案竞标等方式,但政府综合考虑后,还是觉得现行的“价高者得”方式最符合市场经济,也最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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