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尽凌辱的陈独秀与潘兰珍的忘年之恋(图)

2007-12-06 08:02:3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7页/共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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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iulsuere

白色恐怖,谈“共”色变。

同居、口角、出走,一刀两断乘机远遁该有多么充分的逃避与明哲保身的理由!

“阿拉该怎么办?”突发的灾难顿时扫平了因口角造成的怨气,她只感到老头子的可怜无助,自己些许的安慰都将是他绝难中无穷的温暖。

他此时该是多么地需要她!往日的恩情,她不该在此时忘却,而更应去努力追寻。

为了证实这一切,她从浦东赶到了永兴里,冲进家门,已是满目狼藉,人去楼空,望着满地的衣物书籍,她忧心如焚,恐惧怅惘。

“哪怕死阿拉也要见侬一面!”当确知真情后,似乎是一种使命,让她下定了狱中寻夫的决心。

她不忍让父母为女儿的噩耗惊惧,一番强颜为欢的掩饰后,她放弃了工作,带着小凤仙到南通老家将其委托以定,便辞别了父母朝着关押着夫君的南京一路走来。

狱中的陈独秀在为潘兰珍出走暗自庆幸的同时,也有着诸多的忧虑,潘兰珍成了他委托狱外事务的重要内容。

他将处理潘兰珍的善后工作委托给了老友高语罕。

从他被解到南京后到第二年3月间,陈独秀多次致函高语罕,指陈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愧疚在无休止地困绕着,对潘兰珍牵累的不安与许许多多不安的牵累在时时敲叩着陈独秀,潘兰珍如若永远离开并忘却他,于他倒是一种安慰。

但潘兰珍已打点好行装朝着南京一路走来了。

1932年10月25日,陈独秀接到了一张上面写有“特来探问未见王哲亚”的字条,听传达人讲是一个自称是自己家属的女子留的。凭字迹他不能辨出是谁,这使他内心喜忧参半、疑虑重重:这位署名王哲亚的女子,怕不就是潘兰珍?他忽而又否定了这种猜测:这字迹肯定不是她留的。忽而又怀着一种期盼性的肯定:以她的性格,她会这样做的,这纸条或者是由别人代写的。

次日,上海的《申报》报道了有人到寄押陈独秀的军法司求见的一则消息:

南京 今有称陈独秀家属之女子王哲亚,偕国府某职员赴十凛苍军法司求见陈独秀,监狱办事人以陈案情重大,奉命不准接见任何家属及亲友,王求书一便条,派人递入与陈,使陈得悉已有家属前来探望,办事人许之。该女子遂书特来探问未见王哲亚九字。又闻陈患胃病,经医诊治略好,每餐只饮粥。(二十五日专电)

陈独秀知道,对于历经苦难的潘兰珍,自己身陷囹圄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为潘兰珍的精神刺痛而悲苦,也为因此而给她造成的物质损失而难过。被拘半个月后,他还要高语罕再到他们的住处寻找潘兰珍的财物,1932年11月30日,他驰函对高语罕说:

“书桌抽屉内藏有一小袋,系女友潘君之物,她多年积蓄,尽在其中,若失去,我真对他不起,务请先生再去探望一次。……如幸而尚存,望携存先生处,……函告潘女士亲自前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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