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政府开发乡镇农贸市场,开发商(无任何资质证明)先是以租用代征用五年内手续办理完毕,但此项目是市场政府在未拿到省政府项目开发的任何手续。是否合法?不合法在哪里?
项目实际占用耕地15亩左右,非耕地5亩左右,而耕地补偿费44/m2,非耕地22元/m2。砖石结构拆迁房350元/m2土木结构房450元/m2。晒坝,猪拦150元/m2。
另外拆迁户同开发商有鉴定补偿房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补偿一切费用做补偿房预付款也写名补偿房位置,面积,补偿房多少钱每平方米,一切合法手续办理完毕,交房时结算,多退少补。
我和我二哥的土地,房屋补偿以及补偿房交易是委托我四弟办理,我们的补偿房协议确签的我弟的名字,这样的合同可以吗?但现在我们的补偿房和补偿费都未拿到。我们同开发商沟通,调解时开发商说:“你们一大家人的补偿费只有33万元(其中包括父亲,大哥,二哥,我,弟,妹。但我们分家都多年了。都有各自的户口簿,只是房子的产权证是父亲的名字。)你们自己一家人去分!”这种说法是否对?
另外开发商给我们一门面放东西(我和我二哥放东西的),价值4万元。其中父亲补偿费七万元,补偿房5.6万元。大哥补偿费七万元补偿房十七万元,弟攻关房11万元,攻关地皮估价6万元。妹补偿费4.8万元补偿房5.6万元。我和二哥补偿费分别为6万元,7万元。补偿房未拿到,而且一切房屋手续可能办不了。
开发商为了落实项目开发,请我弟攻关,然后他们签有攻关协议书,以二处房为代价大约价格为24万元,但由于攻关中有遗留问题未解决好,开发商只承诺给我弟占价值6万元地皮处占房,价值11万元的房不承诺。另外,开发商为了落实项目开发,也请我大哥协助攻关,承诺价值44万元的房子,我哥补10万元办好合理手续成交。可是,我大哥的协议内容确没有攻关事宜的内容。
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维权结果是怎样?
诉讼费是怎样收取?
如果我们起诉开发商要回补偿房是否立案?若能立案,开发商是否反诉我大哥?是否合并审理?我们是否诉讼?大哥是否败诉?如果我们自行分割,应怎样分割更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