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法律专家认为《民航法》属于特别法,除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外,该法还明确规定,有关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诉讼,只能排他性适用《民航法》,而不能再适用其他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然也被排除适用。因此,补偿标准并不低。
也有法律专家认为,《民航法》对航班超售的事后补偿并没有相关规定,在这种前提下,仍应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乘客可以主张的权利将是票面价格的两倍,而不是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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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为何要超售机票?
航班超售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一般一个航班会有部分乘客临时更改行程日期,如果航空公司按照座位数来限售机票,会遭遇座位空置的损失,因此,一般会销售航班座位数的103%来弥补这个损失。按最保守的估计,如果航空公司不实行超售,每销售一万个座位至少将损失10万元人民币。
补偿惯例
美国超售补偿最高不超过400美元
《联邦条例法典》规定,承运人要给被拒载的旅客一个书面声明。如果被拒载的旅客在航空公司的重新安排下乘坐上预计到达时间比原航班预计到达时间推迟一个小时之内到达其目的地的航班,航空公司可以不必赔偿;如果替代交通安排预计到达时间比原航班晚一到两个小时之间,航空公司须赔偿旅客相当于单程机票票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200美元;如果替代交通安排预计到达时间晚于2小时(国际航班为晚于4小时),或者航空公司无法安排替代交通的,赔偿翻番为票价的200%,最高不超过400美元。
欧盟最高补偿600欧元
航班超售拒载时,要求除了对由于后续的延误引起的损失的赔偿外,乘客有权利得到由航空公司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标准为:航程在1500公里以内的短途飞行为250欧元;欧盟境内的1500公里以上的中长途飞行或航程在1500公里至3500公里之间的其他所有航行为400欧元;3500公里及其以上为600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