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体制下,如果按照市场规律,房价上涨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但房价上升的合理性背后,却是这个社会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和体制所造就的,也就是说,目前房价上升的合理性是由其背后诸多的不合理性所支撑的,这就是天怒人怨的道理。
老百姓永远是直观地看待问题,房价上升超过了其支付能力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发泄。但中国的房价高不高,用什么做参照?用国外的房价标准?还是租售比、房价收入比、空置率?我的观点是都不准确,但其中的租售比相对要合理一些,这个比值应该在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而更靠近贷款利率才对,否则,个人房屋投资就是负投资,正常情况下,社会资金不会流入房屋投资。但是中国房地产投资出现的事情与这种理论不相符,很多地方的租售比不但达不到贷款利率水平,甚至低于存款利率水平,但房屋投资丝毫不受影响,为什么?因为投资者相信:房屋投资不靠租金收入回收而是靠楼价上涨回收,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股票市场大量投资者热衷于短线操作,道理大概是一样的。这中间就出现了第一个扭曲房价的因素:投资者热衷于赌博,投机。第二重因素,中国房屋供不应求的事实不被管理部门所认可,从而造就更大规模的供不应求,使真实居住需要的供不应求演变为规模更大的投机性供不应求,而这中间发展商囤地和地方政府对这种行为的不管不问而加剧这种供不应求的演化起到非常坏的作用,再讨论下去就是官员的良心问题了,到此吧。第三重因素,国民收入水平提高的整体水平没有跟上GDP和国家税收的增长幅度,国民收入分配在经济发展中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报,而同步与之相关的国民税收转化为国民现实福利的比例过低因素相结合,这是房价高的深层原因。第四重因素,土地供应结构。目前市场上囤积土地已经足够市场化房屋开发需要,目前民生所急需的不是这部分土地提供的市场化价格的房屋,而是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和中等收入人群需要的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因此,从现在开始一方面应该将以后推出的土地供应大部分甚至全部用于满足这类房屋建设需要,同时,将回收的逾期不开发的囤积土地也用于这类房屋的需要。加强保障性的制度,才能让市场化的制度理性化,两者是相辅相承的,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