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实施将迎来行业春天

2007-12-04 13:13:2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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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yu.1129

  面对面装饰董事长童铭、中保龙装饰企划主任赵清清、北京东易日盛装饰南京公司企划总监张浩、北京龙发南京公司总经理秦朝等也认为,《条例》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执行力。《条例》要求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但如果企业违法了,谁来监管?消费者找“游击队”装修就属于违法行为,可谁会来纠正?他们表示,《条例》要真正落实到实际生活中,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东方邦太橱柜董事长宋国祥则表示,家装企业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影响行业的发展。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应起到标杆作用,引导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而行业主管部门乃至媒体也要引导消费者和市场。

  专家点评

  “三管齐下”改变现状

  作为论坛点评专家,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朱炳生和协会秘书长孙建设都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朱炳生认为,《条例》执行的前提是消费者、企业对《条例》的认可,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但正规的家装公司、材料商必须要带头执行《条例》。

  孙建设表示,《条例》所涉及到的内容,其实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范中已早有规定,比如对资质的规定。但到目前,南京市从事家装的只有三四百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绝大部分公司及“游击队”依然无证施工。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三管齐下”。一是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二是正规企业带头以身作则;三是要发动全社会,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比如根据《条例》规定,消费者如果找没有资质的企业装修,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将得不到法律保障。久而久之,消费者就会倾向有资质的正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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